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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让步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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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她兄弟还欠着的那张,她的态度是,替兄弟还一些债务,只要在她能力范围,她不会推辞,但她不会承认这个担保人身份。

        因为这钱不是她借的,也不是她花用的。这整个是什么情况,她一无所知,因此不会承认。

        如果是娘家有困难,找她借钱是一回事,欺骗她成为担保人,是另一回事儿。而且老刘家已经断绝和她的关系了,她也不好再过问刘家的事情。

        最后这句话,是林大婶含泪对着大刘村的村长和耆老说的。

        大刘村就这么大,上午发生的事情,到了下午哪能还没传遍村子呢?村长等人自然是知情的。只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儿,他们也不好说什么意见。

        最后便跟放贷人说,大家都是同村,别把事情搞这么僵,还是等刘志新回来再说吧,毕竟这钱是他借的,哪能逼人家出嫁的姐姐还钱呢。

        放贷人自然不肯妥协,毕竟借款人还不了钱,或者生死不知时,这笔钱总要有人来还的。担保人就是关键。

        但他也松了口,说可在三年内分次还清,期限内不额外增加利息,一律只算三分息。

        因为当初刘志新借钱时约定的是一年,因此,这钱刘志新不出现,还是只能找担保人。这是规矩,就是上公堂也改不了。

        最后大家都沉默了。因为放贷人说的是事实,就算很多人没借过这样的钱,但这样的常识还是有的。

        只是问题在于,林大婶怎么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弟弟借据上的担保人。可如今事实俱在,他们也查不出真相。

        真相恐怕只有林志新和放贷人知道。而放贷人却一口咬定是林大婶自己画的押,就要承担责任,与旁人无关。

        林大婶知道没有回旋余地了,而放贷人答应限期三年,可分次来还,不涨利息,已是最大的让步。

        于是她只得同意了。虽然这钱她还得冤枉,但她没有退路,谁让欠债的是她弟弟,而这个弟弟至今杳无音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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