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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对于这些至少都活了百年以上的山精野怪而言,买肉的这点钱他们都能花得起。
他们真正在意的,还是能不能用什么办法把唐三葬给弄回自己家去。
守着这么一个产肉大户,谁会看得上那一块一两的破肉啊!
当然,如果不是忌惮唐三葬那个不知道什么来头,牛逼到十年前只是一声轻哼,就把围攻疯人院的一群大妖给灰灰了的师父,他们早就用强了。
最终,也没有谁能够把唐三葬娶回家里去,只能手快的几人一人买了块唐僧肉回家炖着吃,心里做着什么时候能够吃够三块唐僧肉长生不老的美梦。
而唐三葬,十块唐僧肉卖出了百两黄金,花费十几两银子买了一匹大宛马。
迁出阎王镇城门之后,唐三葬翻身上马,一骑绝尘而去!
什么?
你说一块唐僧肉才买十两银子是不是太便宜了点?
笑话,剪一块脚趾甲磨成粉,三文钱买一斤猪肉分成十分抹上指甲粉就能卖出去千两白银,这买卖让你来你做不做?
ps:那个,关于那三千章的事,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本来作者是有三千零一章存稿的,然后准备更新的时候,一打开ord,突然发现其中三千章被人偷走了,就只剩了最后那一章,所以就直接发了第3335章了。
嗯,我这么说,你们能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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