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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我要去淘金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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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认为不怕冷的陈诺刚走出机场,就被安克雷奇的严寒来了个下马威。只是陆续有几个旅客或者当地人看到陈诺,一个个都是看白痴的眼神。

        在阿拉斯加穿再厚都很正常,也就是这些不懂事、不事前调查一下气候的家伙才会穿着一件兜帽卫衣往这里跑。

        去酒吧,那里鱼龙混杂,在那里打听一些消息会比较方便。虽然酒吧可能也会有斗殴发生,不过陈诺不惹事,也不怕事。

        要了一大杯纯生啤酒,陈诺一边喝酒一边听着周围的人在聊天。没有人主动来搭讪,陈诺也乐的清闲,不过他没有听到感兴趣的一些话题。

        忽然间陈诺听到了一些对话,他很感兴趣。

        “那个该死的安德森吸了五十盎司金!”一个愤愤不平,带着羡慕嫉妒恨的声音传来,“那个家伙很嚣张,他以为自己是最好的吸金客!”

        另一个声音传来,有些无奈,“我们只是运气不好,我们的船总是罢工。如果我们有一条好船,我们肯定不会只是二十三盎司的成绩。”

        黄金?!

        陈诺很感兴趣,他知道阿拉斯加曾经有过狂热的淘金热。大概在一百多年前,菲尔班克斯这座城市崛起,现场成为了阿拉斯加第二大城市,这就是崛起于淘金热时期的城市。

        陈诺也知道阿拉斯加矿产资源发达,所以网上很多人戏谑一百五十年前俄国以七百二十万美元将阿拉斯加卖给美国,这是最亏本的买卖,因为阿拉斯加的资源实在太丰富了。

        点了一杯啤酒,陈诺走到一个老头旁边,“请你喝杯酒!”

        胡子拉碴的老头抬眼看了陈诺一眼,接过啤酒问道,“小子,我可以怎么帮你?”

        “我对阿拉斯加很好奇,只是我听说了淘金。”陈诺很好奇的样子,也确实很好奇,“只是我知道现在很难有很大的金矿,但是看起来有些人会有很不错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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