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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五章 沈家终有散伙时(上)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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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财产分配上,大明遵循的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制,沈明文的话语权非常大。

        而此时,沈明文把这话语权交给妻子,让王氏来代他说话。

        王氏作为大房媳妇,在家里有了话语权,变得无比跳脱,她的意思很明显,分家的话,大宅子归我们,你们爱去哪儿去哪儿,别跟我提平均分配。

        最后或许是发觉这招不太得人心,所以她又改变了分家的主张。她提出,不分家也可以,但沈家上下必须我们大房说了算。

        “瞎胡闹,她有什么资格当家?她若当家,我们就分家。”

        周氏听说后,心里气不打一处来。

        王家完全是看在沈溪中了状元,又辅导王陵之有功的面子上才把大宅重新低价卖回给沈家。

        沈家的产业几乎都是我拿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就连沈家上下这些年的生活也由我供养,现在倒好,你来当家,让我给你当孙子?

        门儿都没有!

        举行家庭会议的这一天,周氏态度非常强硬,若沈明文和王氏当家,那她和沈明钧就带着儿女离开宁化,从此五房跟各房间井水不犯河水。

        这下二房和三房的人不干了,连沈永卓夫妇也觉得这样不妥。

        沈家上下,别人可以分开单独过,但五房不能,若五房走了,那沈家也就没存在的必要,连供养你的状元一家都单独过自己的日子去了,你们还赖在一块儿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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